主张自住房为政府有效调控的途径
来源:网上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18 点击数: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房地产业也如雨后春笋,一年一个台阶,房价更是逐年增长,而且增长有预演欲烈之势,国家虽然进行了诸多的宏观政策调整,力争发展使之回归理性,但事实情况看来,并非是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有自住需求的广大购房者,所谓的中低等收入的社会“夹层”,他们没有适合的政策得以享用,引起了广大的社会关注。
正如温总理在多次场合所言,“住房问题是最大的民生问题。”特别困难的人群,通过国家的廉租房来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了;富裕的人群通过市场购买方式自己拥有了自己的住房。而在住房社会需求中,中低收入人群占了需求的百分之七十左右,所以解决好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才是住房工作的重中之重,而“自住房”是解决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有效途径。
那么何谓“自住房”呢?“自住房”是自己享有居住权,而不能上市交易的房屋,称之为“自住房”。“自住房”有完善的供应体系,是和廉租房一样通过“自住房”管理委员会实现管理的。
姜仁认为,目前国家就是应该提供三种房屋供应体系,一是廉价房;二是商品房;三是自住房。廉租房是公共产品,是政府靠收取廉价的租金对困难和需要社会照顾支持的特殊人群提供的住房居住需求供应,是国家维持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廉租房属于社会公共财产。商品房是靠市场调节,给有钱人提供的更高居住需求的房子,属于个人私有财产。而“自住房”是政府以成本价提供给社会的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需求供应,国家拥有房屋产权,而居住个人只拥有居住权,不能上市交易,只能自己居住。
国家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自建房等均应属于“自住房”范畴。因为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自建房等经历尝试告诉我们,就是经济适用房的产权在五年后能够上市交易,助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因为这些基本上成为权利和富有人群的投资赚钱的“用武之地”,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而“自住房”就不存在这样的弊端,因为只能居住,不能上市交易,没有市场交易,投资投机行为就没有了。
房价的快速上涨主要就是投资投机行为的作用造成的,投资投机行为是目前房价在短短几年内让房地产这块实实在在的“馒头”变成一个“液体面包”的根本所在,而造成投资投机行为的真正原因是原先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自建房等的上市交易,当然生产商品房的开发商也是重要的力推者。但如果国家将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福利房、单位自建房等规定为只准居住使用,不能上市使用的话,目前房地产商品价格不会一路高歌,这是肯定的。
我们主张“自住房”,主要就是有利控制房价失控的局面,调整社会不同需求的市场供应,进一步为维护经济、政治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而主张的重要举措,“自住房”是解决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有效办法,更是为政府对于房地产宏观有效调控而提供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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